法律依据:临时居留与统一许可
外国人的居留由《外国人法》(Zakon o strancima)规范。2024 年 2 月生效的修订之后,临时居留(privremeni boravak)最长可签发三年,居留与工作的权利合并为统一许可——jedinstvena dozvola。申请通过 e-Uprava 上的外国人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,采集生物识别信息和领取证件则在居住地的内务部(MUP)分局办理。
持有公司或登记为个体经营者是取得统一许可的依据之一:外国人由此获得在塞尔维亚居住、并在自己公司中以董事或经营者身份工作的权利。此时无需另行申请工作许可。